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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犯虐杀少女被判死缓

1/4 5月24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大二女生小米(化名)在教学楼厕所遭猥亵杀害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死缓,引发死者家属和网友质疑。图为被告人敖翔在接受记者的采访(5月25日摄)。

2/4 法院回应称,考虑到被告人受性冲动影响实施犯罪,考虑到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才导致被告杀人”,如果司法机关每每下重手,对愿意接受惩罚的人是个打击。图为负责此案审理的东莞市中院刑一庭庭长梁聪在接受记者采访,回应网民的质疑(5月25日摄)。

3/4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松林说,法院宣判时未通知被害人家属到场,在程序上有瑕疵。图为被害女孩小米(化名)的父亲梁显彬在电脑前看女儿生前的照片(5月25日摄)。

4/4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21日,敖翔带着水果刀、眼罩、自制面罩、毛织手套等工具,进入学校女厕所对独自一人如厕的小米实施猥亵。因遭到小米强烈反抗,敖翔将其头部、脸部往地上撞击,又捂嘴、掐颈数分钟,导致小米当场死亡。敖翔随后逃往广州,两天后向警方投案自首。法院认为,鉴于敖翔有自首情节,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可对其判处死刑,不必立即执行。图为小米(化名)被害的事发现场:东莞理工大学一栋教学楼4层的卫生间(5月25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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