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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对阿什河周边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拆除

1/11 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环保督导组有关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河长制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香坊区组织相关部门150余人对7户12处,1万余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根据相关要求有关部门对涉河违法建设管控、非法占地、影响环境容貌、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等6大类违建治理,确保建成后的美丽河道达到“水清、岸绿、景美、无违、适宜休闲游憩”的目标。

2/11 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环保督导组有关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河长制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香坊区组织相关部门150余人对7户12处,1万余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根据相关要求有关部门对涉河违法建设管控、非法占地、影响环境容貌、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等6大类违建治理,确保建成后的美丽河道达到“水清、岸绿、景美、无违、适宜休闲游憩”的目标。

3/11 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环保督导组有关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河长制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香坊区组织相关部门150余人对7户12处,1万余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根据相关要求有关部门对涉河违法建设管控、非法占地、影响环境容貌、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等6大类违建治理,确保建成后的美丽河道达到“水清、岸绿、景美、无违、适宜休闲游憩”的目标。

4/11 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环保督导组有关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河长制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香坊区组织相关部门150余人对7户12处,1万余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根据相关要求有关部门对涉河违法建设管控、非法占地、影响环境容貌、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等6大类违建治理,确保建成后的美丽河道达到“水清、岸绿、景美、无违、适宜休闲游憩”的目标。

5/11 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环保督导组有关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河长制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香坊区组织相关部门150余人对7户12处,1万余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根据相关要求有关部门对涉河违法建设管控、非法占地、影响环境容貌、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等6大类违建治理,确保建成后的美丽河道达到“水清、岸绿、景美、无违、适宜休闲游憩”的目标。

6/11 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环保督导组有关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河长制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香坊区组织相关部门150余人对7户12处,1万余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根据相关要求有关部门对涉河违法建设管控、非法占地、影响环境容貌、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等6大类违建治理,确保建成后的美丽河道达到“水清、岸绿、景美、无违、适宜休闲游憩”的目标。

7/11 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环保督导组有关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河长制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香坊区组织相关部门150余人对7户12处,1万余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根据相关要求有关部门对涉河违法建设管控、非法占地、影响环境容貌、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等6大类违建治理,确保建成后的美丽河道达到“水清、岸绿、景美、无违、适宜休闲游憩”的目标。

8/11 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环保督导组有关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河长制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香坊区组织相关部门150余人对7户12处,1万余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根据相关要求有关部门对涉河违法建设管控、非法占地、影响环境容貌、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等6大类违建治理,确保建成后的美丽河道达到“水清、岸绿、景美、无违、适宜休闲游憩”的目标。

9/11 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环保督导组有关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河长制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香坊区组织相关部门150余人对7户12处,1万余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根据相关要求有关部门对涉河违法建设管控、非法占地、影响环境容貌、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等6大类违建治理,确保建成后的美丽河道达到“水清、岸绿、景美、无违、适宜休闲游憩”的目标。

10/11 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环保督导组有关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河长制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香坊区组织相关部门150余人对7户12处,1万余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根据相关要求有关部门对涉河违法建设管控、非法占地、影响环境容貌、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等6大类违建治理,确保建成后的美丽河道达到“水清、岸绿、景美、无违、适宜休闲游憩”的目标。

11/11 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环保督导组有关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河长制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香坊区组织相关部门150余人对7户12处,1万余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根据相关要求有关部门对涉河违法建设管控、非法占地、影响环境容貌、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等6大类违建治理,确保建成后的美丽河道达到“水清、岸绿、景美、无违、适宜休闲游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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