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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杀警越狱案宣判 2人死刑1人无期

1/12 11月13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暴动越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盗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高玉伦、王大民被判处死刑,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11月13日,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从右至右)在宣判现场。新华社发

2/12 2014年9月2日,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在杀死延寿县看守所一名值班民警后脱逃。李海伟、王大民、高玉伦分别于2014年9月3日、4日和11日被抓获归案。11月13日,被告人高玉伦(右)、王大民(中)、李海伟被带入法庭。新华社发

3/12 庭审现场。

4/12 庭审现场。

5/12 9月2日4点40分许,黑龙江延寿县公安局看守所3名在押犯罪嫌疑人杀害一名监管民警后,身着警服逃跑。

6/12 图为4时44分27秒,王大民上身着深蓝色警用春秋常服,下身着深色警裤,脚上穿皮鞋,走出门口。

7/12 图为4时45分13秒,高玉伦着浅蓝色长袖警衬、深色长裤和深色鞋,走出门口。

8/12 图为4时45分20秒,李海伟穿浅蓝色短袖衬衫、深色长裤、穿浅色鞋,走出门口。

9/12 图为三名嫌犯图像。

10/12 图为当时追捕情形,黑龙江延寿县看守所门前正在集结警力。中新社发 王舒 摄

11/12 图为当时追捕情形,延寿县和尚志市出城车辆正在接受检查。中新社发 王舒 摄

12/12 图为当时追捕情形,黑龙江延寿县和尚志市的出城车辆正在接受检查。中新社发 王舒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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