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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19年后证清白 法院前跪拜双亲

1/5 2018年8月9日,河北唐山,一度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唐山廖海军杀人案在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宣判,廖海军本人及其已故的父母均被宣告无罪。(来源媒体:法制晚报)

2/5 1999年,唐山市迁西县两名儿童失踪后被发现死亡,不久,年仅17岁的廖海军及其父母被警方抓捕。2003年7月,唐山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廖海军无期徒刑,其父亲廖友、母亲黄玉秀犯包庇罪,各获刑五年。后廖家不断申诉喊冤,直至2009年,最高法指令再审,河北高院发回重审。

3/5 对于再审宣判廖海军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理由,唐山中院称,经综合评价分析,原审被告人廖海军作案动机不明,有无作案时间、抛尸时间不明;廖海军供述的作案凶器铁管未提取,所提取的菜刀未做鉴定;关于廖家东屋门下缘提取的血迹鉴定结论不具有唯一性,认定是被害人血迹的依据不足。原审被告人廖海军的供述前后矛盾,且与证人证言之间存在矛盾,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亦不能得到合理排除或解释,各证据之间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明原审被告人有罪的证明体系,未达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故公诉机关指控原审被告人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原审被告人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不能成立。

4/5 唐山中院还称,再审宣判后,该院已告知廖海军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可以依法提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廖海军如果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后,唐山中院将根据其申请立即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5/5 在法庭门口聚集了多家媒体记者,廖海军接受采访时说,“我现在特别激动,我又感觉到刚出监狱那时的感觉。宣判时我感觉心脏有点针扎的那种疼。我现在想回唐山一趟,回我老家一趟,告诉我父母他们是清白的,我们一家人都是清白的。终于可以自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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